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城东街道富石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公告部门: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公告文号:古自然矿发〔202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古政文〔2024〕193号),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福建省古田县城东街道富石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就公开拍卖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中路9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古田县城东街道富石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上墘村
面积:0.074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947782.90
40374964.76
2
2947818.00
40375022.56
3
2947641.62
40375082.04
4
2947479.49
40375014.58
5
2947552.10
40374926.26
6
2947580.96
40374892.85
7
2947576.56
40374874.98
8
2947585.86
40374792.95
9
2947847.62
40374788.57
10
2947835.83
40374966.15
11
2947806.66
40374965.35
*
589
460
资源储量:根据《福建省古田县富石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审字〔2024〕9号)评审通过的建筑用凝灰岩矿推断资源量矿石量120.90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589米至 46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暂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须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生产,正式投产前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条件。矿山关闭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义务。若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拟出让年限:8年 (含基建期2年)
起始价:374.66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等异常名录、名单,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申请人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0时
地点: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凡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竞买人向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相应的资料,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2025年03月25日
申请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矿业权竞买申请表;(2)竞买承诺书;(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委托书办理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验原件);(5)50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报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 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家,若竞买人少于3家的终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八、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属高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预知的风险,竞买人应周知以下提示: (一)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外部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矿山投资为高风险投资,本次出让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资源储量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采矿权出让的技术资料与实际情况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参与采矿权竞买前,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置换地点、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应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古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公告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5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标的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二)开采方式: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三)开采范围:开采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各拐点XY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1) 2947725.92,40374870.93;(2) 2947818.00,40375022.56; (3) 2947641.62,40375082.04;(4) 2947479.49,40375014.58; (5) 2947552.10,40374926.26;(6) 2947604.46,40374865.65; (7) 2947658.42,40374848.88,开采区面积为0.0467平方千米,开采标高460~589m,竞得人严禁超越开采范围进行采矿。
本公告在古田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为网络转载收集信息,仅供浏览本站用户参考,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