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沙咀子煤矿西侧17号边角煤炭资源探矿权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4| 公告部门: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公告文号:便函)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煤炭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46 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2022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规定、《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鄂尔多斯市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鄂府发〔2022〕70号)规定及《内蒙古白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反馈市场化出让鄂尔多斯市10宗煤炭边角资源探矿权意见的函》(内自然资函〔2024〕1229号)要求,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沙咀子煤矿西侧17号边角煤炭资源探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土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湖滨路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沙咀子煤矿西侧17号边角煤炭资源探矿权
勘查矿种:煤
地理位置: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面积:1.816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1°19′22.357″
39°52′08.272″
2
111°19′23.865″
39°51′29.180″
3
111°19′15.797″
39°51′32.262″
4
111°19′15.811″
39°51′32.276″
5
111°19′09.439″
39°51′34.729″
6
111°19′09.419″
39°51′34.699″
7
111°18′08.366″
39°51′58.016″
8
111°18′09.252″
39°51′59.620″
9
111°18′08.174″
39°51′59.981″
10
111°18′08.647″
39°52′00.823″
11
111°18′08.579″
39°52′00.847″
12
111°18′23.731″
39°52′27.884″
13
111°19′03.435″
39°52′14.484″
14
111°19′00.206″
39°52′11.910″
15
111°19′04.302″
39°52′10.047″
16
111°19′07.569″
39°52′13.131″
17
0
0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无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36万元
出让收益率:2.4%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5年04月01日—2025年04月16日
网上地址: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无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2025年03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并填写《竞买申请书》。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人:13214054536 18104853219 15661159286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出让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则成交,进入资格审查阶段;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确定预竞得人,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2.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3.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预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预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特别提示: (1)竞买人须在网上挂牌期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与限时竞价期报价。 (2)报价一旦提交不可撤销,请竞买人谨慎报价。可刷新页面确认报价是否成功,请勿连续点击。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竞买人应慎重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本次探矿权出让区域垂直投影范围内油气矿业权设置情况,需竞买人自行了解,承担相应风险。竞得的探矿权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转采的风险,竞买人应了解,承担相应风险。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应扣减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已提交资源量的范围除外)的20%。 (五)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出让人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并向出让人申请矿探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持有探矿权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环境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探矿权使用费缴纳、地质资料汇交、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信息填报、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相关义务。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军事设施、文物保护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七)竞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17号边角资源,出让后不得单独设置采矿权,竞得人竞得后必须与周边相邻已设置的煤炭采矿权主体整合开发;不符合煤炭矿区总规的,还需对煤炭矿区总规局部调整并报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整合开发。 (九)竞得人应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签订煤炭边角资源整合开发利用协议。(十)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竞买保证金经济风险。 (十一)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联系人:李永强 联系电话:0477-8581836监督投诉部门: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投诉电话:0477-8581792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无
十一、其他内容
无
本公告在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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